員林市龍昇宮福德功德會獎助學金給獎辦法:
獎助對象:本校各年級每班最多壹名,經審核後補助之。
申請期間:分上、下學期各一次,每次十名,於每學期初由各班導師提列建議名單,送審查委員會審查資格。
申請資格:前一學期領域成績總平均達六十分以上(新生一年級上學期申請無成績限制),且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
(1)、持有政府列冊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長或自身領有身心殘障手冊者。
(3)、家庭遭逢重大變故致影響學生就學者。
(4)、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證明屬實者。
(5)、獎額:每學期每名學生獎助金額新台幣壹仟伍佰元整。(註:名額及獎額得依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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