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交通部110年5月28日交安字第1105006719號函辦理,加強宣導交通安全五大守則,原本的「交通安全四大守則」,已加上交通安全第一守則:熟悉路權、遵守法規,強化成「交通安全五大守則」讓交通更有保障。
(一)路權守法: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看見你我: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三)安全空間: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四)利他用路: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五)防衛兼備: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