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上(110)年度本縣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各校)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表現優良之輔導人員、導師及學校:
一、傑出學輔主管獎:從事學輔工作之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及軍訓主管,表現優異,由各單位推薦為傑出學輔主管獎。
二、傑出輔導人員獎:從事輔導工作,表現優異,由各單位推薦為傑出輔導人員(包含輔導室人員如輔導室組長及專任輔導教師,不含輔導主任)者。
三、傑出導師獎:從事發展性輔導工作,表現優異,由各單位推薦為傑出導師(須具備導師資格)。
四、請欲申請的教師於4/28前送件至訓育組。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