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資優教育學會107年3月6日優教齡字第1070001號函辦理。 |
二、 | 案內青少年領袖營招收對象:國小5-6年級、國中1-3年級資優生需同時具備以下資格,始得報名: |
(一) | 持有現階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核發之鑑定證明者,或有相關證明文件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 |
(二) | 對課程內容有高度興趣,具備良好的英語能力,能接受全程英語教學,且品行端正、能維護良好國際形象者,須經兩名教師推薦。 |
(三) |
具有特殊優異表現,如:才藝表現、競賽成績與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且經學校核章「與正本相符」佐證之)。請本校符合報名資格的資優生,於3/26(一)前將相關資料送至特教組,以利校內初審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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