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0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初階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110年9月15日、9月22日及9月29日(連續三個週三),3天,假線西國小視聽教室辦理。
三、參加人員資格:
(一)各校性平委員會執行秘書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倘未具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資格者,請務必優先推派。
(二)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各校輔導老師或導師。
(四)警察局及社會處相關業務承辦人。
四、報名時間:110年9月3日(星期五)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五、參加人員請核准公假,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23小時。
另,本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習時數「甲、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乙、輔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最高
採計18小時。
六、請參加人員需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堂課均需簽到及簽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計時數),課程結束後實施測驗,且成績達70分者核發結
業證書。
七、因應疫情,後續辦理方式或日期,將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滾動式修正。倘於辦理研習時,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未公告全國疫情降到二級警戒,則延後辦理。(計畫如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