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國保 幸福有保
勞保局會主動將年滿25歲~未滿65歲且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或軍保的國民納入國民年金保險(簡稱國保)。
國民年金保險費有10年緩繳期限,將於108年1月31日起陸續屆滿;其中第1期保險費(97年10月與97年11月)請於108年1月31日前繳納,欠費超過10年的部分不得請求補繳,亦不得計入保險年資,影響老年年金給付金額很大。
請把握國保10年保費補繳期,保障自己的給付權益!
☆繳款單補發方式:
打電話至勞保局國民年金業務組(電話:02-23961266轉分機6066、6055或6077)申請。
相關訊息請參考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網址:http://social.chcg.gov.tw/07other/oth ... psn=714&data_id=17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