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33398號函辦理。 |
二、 | 相關研習資訊摘錄如下: |
(一) | 研習對象: |
1、 | 國中小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者。 |
2、 | 國中小補救班非現職教師,已完成補救教學1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並具補救教學帶班經驗者。 |
(二) | 中區場次於108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辦理,聯絡人:謝欣樺助理,電話:(02)7734-3715。 |
(三) | 桃竹苗區場次於108年4月27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桃園市南美國民小學辦理。聯絡人:陳家瑜助理,電話:(02)7734-3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