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臺北市政府108年6月25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57928 及108年6月27日府授教終字第10830590351號函號函辦理。
二、 旨揭第一階段公告命題項目為: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皆包含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教師組及社會組)、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閩南語演說、客家語演說(皆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原住民族語演說(僅包含社會組及教師組)及國語朗讀高中組等項目。
三、 前開命題內容業公告於108年全國語文競賽網址(http://language108.eduweb.tw/Module/Home/Index.php),請逕行參閱。
四、 原住民族語朗讀命題部分,亦於「朗聲四起」網站公布,請逕至該網站(網址:https://alcd-con.tw/alr/)下載。
五、 如有修正建議,請填妥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108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逕寄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周老師(信箱:cchcch@email.chcg.gov.tw),俾利彙整報送競賽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六、 本縣108年度語文競賽閩南語朗讀及閩南語演說決賽係採用前開篇目,倘108年全國語文競賽主辦單位日後有所修訂,本府另函通知。
七、 另,有關中華民國108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肆、辦理方式、七、競賽內容規範、(五)字音字形、2、《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址更新為: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default.jsp,且該網站新收詞目745筆,內容請詳見該網址並請協助公告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