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0年1月7日科推字第11004000070號函辦理。 |
二、 | 推薦條件如下: |
(一) | 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 |
(二) | 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
(三) | 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
(四) | 當屆同組同科內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科之評審委員。 |
三、 | 旨案推薦表(如附件)請逕傳至本府承辦人信箱changhua753@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