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70150180號函辦理。
二、非洲豬瘟是由病毒引起的一種高度傳染性之惡性豬隻疫病,雖造成家豬及野豬的急性、惡性傳染病,但不會感染人。我國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 的豬隻,豬皮均蓋有檢查合格標誌供消費者辨識,消費者在市場購買豬肉時,只要注意選擇蓋有合格印的豬肉,食用安全無虞。請向貴校教職 員工生宣導,勿攜帶任何疫區的肉類產品入境、勿網購外國肉品寄送臺灣。違規攜帶入境,最高罰鍰將提高至30萬元;違規輸入、網購或漁船 走私肉類產品,最高可處7年以下併科新臺幣300萬以下罰金。
三、相關資訊請逕自「非洲豬瘟專區」網站(https://www.baphiq.gov.tw/view.php?catid=17449)參閱,其中電子宣導資料包含「非洲豬瘟由你我一 同防範」、「非洲豬瘟旅客返臺注意事項」單張、「非洲豬瘟逼近臺灣,別讓養豬產業重演口蹄疫夢魘」、「認識非洲豬瘟Q&A」影片檔、 「非洲豬瘟疫情及我國防檢疫強化措施」簡報等,
四、檢附宣導資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