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成立學生獎懲委員會及申訴評議委員會,除當然委員外,其餘票選代表如下:
獎懲委員 |
職務姓名 |
七年級導師代表 |
7年5班導師 許啟舜 |
八年級導師代表 |
8年14班導師 郭錦宗 |
九年級導師代表 |
9年10班導師 應立梅 |
專任教師代表 |
專任教師 何宜芳 |
申訴委員 |
職務姓名 |
七年級導師代表 |
7年8班導師 劉紜榮 |
八年級導師代表 |
8年9班導師 顧佩桓 |
九年級導師代表 |
9年2班導師 顏宏光 |
專任教師代表 |
專任教師 謝昌明 |
2. 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學學生交通安全實施要點」成立交通安全委員會,除當然委員外,其餘票選代表如下:
交通委員 |
職務姓名 |
七年級導師代表 |
7年3班導師 葉靜雯 |
八年級導師代表 |
8年13班導師 蔡佳勳 |
九年級導師代表 |
3年11班導師 王志文 |
專任教師代表 |
專任教師 廖文豪 |
3. 本名單經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