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託播訊息如下:
(一)託播期間: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託播內容:112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請如期繳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二、為加強宣導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相關訊息,其宣導影片可點選本局官方網站/主題服務/宣導專區/宣導影片連結(https://gov.tw/gca)連結或分享「彰化縣地方稅務局」YouTube頻道影片(https://reurl.cc/edDNEb)俾利協助宣導
三、敬請將宣導訊息播出之相片,以e-mail(A0000089@changtax.gov.tw)傳送至本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