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表及相關表件(送件申請表、複查申請表、著作領回委託書),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彰化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辦理。 |
二、 | 本縣106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日程如下: |
(一) | 106年11月6日(星期一)至10日(星期五):著作審查送件,送件得親送或郵寄,應於106年11月10日下午5時前送達南郭國小介聘中心,「彰化縣106學年度教育人員著作審查送件申請表」電子檔並請寄至指定電子郵件信箱(nges7280366@gmail.com)彙辦。 |
(二) | 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暫定):召開審核會議(送件人無須到場)。 |
(三) | 106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本府以行政公告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 |
(四) | 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3時:送件人對著作分數核給如有疑義,請填妥複查申請表格向南郭國小介聘中心提出申請(複查結果將於106年12月8日前由本府函復送件人)。 |
(五) | 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本府以公文通知送件人著作核定分數(並以此作為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依據)。 |
(六) | 106年12月18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五):送件人請親自或委託他人(需填具委託書)於上班時間至南郭國小介聘中心領回著作審查送件資料。 |
三、 | 每件著作送審以一次為限,101至105學年度已送審著作請勿重複送審。 |
四、 | 有關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候聘人員甄選著作給分審查要點第10點第1項規定「七年內」,係指由收件截止日往前推算7年。爰此,本(106)學年度送審作品發表期間須為99年11月11日至106年11月10日止,以送件佐證資料所載日期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