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為增進會員福祉,本年上半年辦理國外旅遊「日本廣島四國小豆島賞櫻溫泉7天之旅」組團委由旅行社承辦,歡迎轉知同仁參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公務人員協會法第8條辦理。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3月9日(星期四)前填妥報名表親自、電話或委託報名,報名同時收取訂金新臺幣3,000元及護照。
三、 團費:
(一) 特惠價:新臺幣49,600元,會員補助團費2,300元、眷屬補助團費1,500元、車資補助400元,繳納現金者再優惠900元;均包含旅遊期間司機、導遊小費、行李運費送飯店、機場來回接送、遊行平安保險及參觀入場費用等。
(二) 住宿房間為2人2單床房型,夫妻可改選為2人1大床房型。
(三) 本會為維護所有會員權益,補助費用經費來源非由會員所繳年費支付;補助費用均於繳交尾款時扣減。
四、 出團日期:彰化地區3月24日、4月6日2團,員林北斗地區有4月4日及4月7日2團;特別團4月21日(配合106年全中運在彰化活動;此團時間已過櫻花季)。
五、 集合地點:
(一) 本行程於彰化交流道集合上下車原則,若於出國說明會時經參加人員同意,以鄉鎮為單位10人以下1處集合點、11人以上2處集合點、20人以上者為3處集合點。
(二) 接送順序:本次出國於挑園國際機場搭機,出發時以由南到北接送為原則,回程則以由北到南接送為原則。
(三) 各集合地點及順序於旅行社出國說明會時由團員與旅行社協商決定,無法協調時由本會決定。
六、 有關旅遊景點、食、宿等,詳細內容如行程表,但因其他因素變更行程依說明會時之行程為準。
七、 本次旅遊承辦旅行社應於收取團費尾款前(或同時)依觀光局規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與參加旅遊人員個別訂立契約書,若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協調解決,必要時得由本會協調。
八、 若因報名參加人數不足未成團,可併其他團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