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為辦理109年公務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各機關學校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管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除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外,將俟109年度末財源狀況整體研辦。
二、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案填報對象為擬於109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務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17條、第19條第1項等規定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依「109年公務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查填確認申退人員係否符合申退資格,併同申退名單彙簽,經各機關學校首長同意後再予報送。
(二)請於本年6月28日前至「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報送109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公務人員名單(操作步驟詳如附件2)。
(三)配合上開(一)項查填之「公務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請於本年6月28日前免備文逕寄本府人事處(給與科/劉玟菁小姐)。
三、檢附退撫操作系統種子教師名單1份(如附件3),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洽種子教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