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為辦理109年教育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貴校依式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屬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嗣後將以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等原則,並配合預算支應情形嚴審辦理。
二、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本調查表填報對象為擬於109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教育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8條、第20條第1項等規定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校人事單位依附件「109年教育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查填確認申退人員是否符合申退資格,併同申退名單彙簽,經各校校長同意後再予填報。
(二)請於本年6月28日前至RTCMPT: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之「退休金試算」進行試算,並於「退休意願調查」報送意願調查作業(操作步驟詳如附件2)。
(三)配合上開(一)項查填之「教育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請於本年6月28日前免備文逕寄本府人事處(給與科/彭淑如小姐)。
(四)檢附退撫操作系統種子教師名單1份(如附件3),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洽種子教師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