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仁如有下列情狀,惠請先行告知本(人事)室依對象區分請假派代,如有臨時狀況並請隨時
與校方保持聯繫,至校並建請載口罩。
二、依對象區分請假規定如下:(滾動式修正)
(一)確診病例者:強制隔離,具「隔離治療通知書」,核給公假。
(二)符合通報定義者:醫院隔離(檢驗結果確認前),具「隔離通知書」,核給公假。
(三)與確定病例接觸者:14日居家隔離,具「居家隔離通知書」,核給公假。
(四)具中港澳旅遊史:14日居家檢疫,具「居家檢疫通知書」,核給公假。可歸責當事人情形,
不核給公假。
(五)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14日自主健康管理,具「自主健康管理通知
書」,以病假辦理,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核)計算。
(六)申請獲准至港澳入境:14日自主健康管理,以病假辦理,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核)計
算。
三、檢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同仁出勤管理規定(滾動式修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