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以下簡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3月11日人發綜字第1110300268號函暨本府110年11月23日府人考字第1100424095號函轉知各機關學校填報公務人力發展學院111年預定開設訓練班期需求人數調查結果辦理。
二、報名方式:
(一)請受分配參訓之各機關學校承辦人員依據參訓名額分配表,於111年4月1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至該學院新版「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https://service.hrd.gov.tw/)訓練承辦人專區之「機關薦送報名」,依限上網完成線上薦送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說明請至系統登入頁面之「系統操作說明」下載該系統使用操作手冊;另請留意「查看名冊」功能中,須按「彙送上級機關」之按鈕,始完成薦送報名作業。
(二)5、6月自由報名班別(詳附件4)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學員自行至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全球網(https://www.hrd.gov.tw/)「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以自然人憑證或個人帳密登入後,由學員個人專區之「學員個人報名」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線上報名流程如附件5)。相關班別報名期限、建議給假方式、報名人數上限等資訊詳各自由報名班別,如有班期事項或線上報名問題者,請逕洽詢各班期班務人員。
(三)訓練承辦人如無法登入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訓練需求及學習服務系統」,請填寫新增帳號回報表(如附件2),並將電子檔傳送至本府人事處承辦人員信箱(mjliulan@email.chcg.gov.tw),以辦理後續新增帳號事宜。
三、實體課程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協助轉知所屬機關及參訓學員下列事項:
(一)學員報到作業及滿意度問卷填答:
1、學員報到作業採身分證登錄或「e等公務園+」APP簽到。2、各班期「滿意度問卷」以「e等公務園+」APP填答。
3、請參訓學員於研習前先行至APP Store或Google Play下載並安裝「e等公務園+」APP,詳細內容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各訓練班期承辦人將於研習通知另行敘明。
(二)講義無紙化措施: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部分班別不再提供紙本講義,請參訓學員於開訓前3日至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全球資訊網或「e等公務園+」APP下載課程講義,並請遵守著作權法相關規範,講義僅提供當期課程使用,不得任意轉載利用。
四、貴機關學校辦理薦送報名時請務必預先告知參訓學員課程相關資訊,並填列參訓學員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帳號,俾利掌握各項研習訊息。
五、旨揭訓練班期報名作業注意事項說明:
(一)為有效使用有限訓練資源,請依獲配名額足額派員參訓,並請預列遞補學員名冊,以備已薦送學員未能參訓時辦理遞補。
(二)依各訓練班期所定參訓對象辦理審核及薦送(薦送人員以最近3年未曾參加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辦理之相同班期者為限),並確實核對學員之身分證字號、姓名、出生年月日、服務機關、職稱、職等、學歷、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帳號等相關資料,俾利調訓作業之正確性及研習通知之送達。
(三)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各班期之住宿條件,除特殊規定將另加註外,原則接受遠道者申請住宿:
1、臺北院區:遠道需於開訓日前晚先行住宿者,應事先申請並經核准,始提供提前1天住宿;另開訓日第1節課為下午者,不提供提前住宿。
2、南投院區:研習期間為1天之班期,原則不提供住宿;2天以上班期參訓人員於研習期間如須住宿(含提前住宿),請務必於線上報名時點選,俾利寢室安排。
(四)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年度訓練計畫比照「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範,將適用對象訂為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依法聘任、聘用及僱用人員與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惟軍職及教職人員僅限兼任行政職務者。貴機關如因業務需要薦送上述人員參加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相關訓練時,請於薦送報名時,參考下列選項說明,並依所薦送學員之實際身分覈實於「官職等」欄勾選適當選項:
1、第1至14職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任用簡、薦、委官職等之人員。
2、依法任派用人員:關務、警察、醫事、交通事業、派用人員及其他依法任用人員。
3、聘僱人員:依法聘任(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用(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僱用(雇員管理規則)人員。
4、約僱人員: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之人員。
5、軍職人員:各級行政機關具軍職身分之行政人員。
(五)薦送報名部分研習班期補充說明事項,請詳參附件6。
六、以下班別(期)調整,倘所屬同仁因院區或辦理方式調整而不便參訓,敬請聯繫本府人事處辦理減額作業:
(一)「※設計創新驅動國家發展專題」、「※辦公室英語標語、指示及公告製作(含網路)研習班」:原規劃於兩院區皆有開辦,惟考量需求調查結果,合併兩院區需求於臺北院區開辦。
(二)「※從電影學公共管理實務-變革與創新第2期」、「公務執行適用多元法規實務研習班-商事法第1期」:原規劃於南投院區辦理,惟因南投院區防疫任務影響可容宿情形,調整於臺北院區開辦。
七、參與遠距同步課程建議比照實體課程核予公假,線上教學公假核給基準請參考附件3。
八、若有旨揭班期班務事項疑問,請逕洽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各訓練班期承辦人;如有系統操作問題,請參考系統登入頁面之「系統操作說明」檔案,或洽該學院數位學習組林如崧先生,電話:(049)233-2131分機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