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活動(下稱系列活動,相關文號:本府111年1月22日府 政陽字第1110028132號函)業於111年4月15日在彰化演藝廳 辦理完竣,並經多家媒體報導在案(相關新聞,可參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 app=desktop&v=7mBtqy13qkg)。
二、系列活動除安排「提升校園營繕及採購品質實務暨案例分 享」及「圖利與便民暨相關採購貪瀆不法案例實務」講座 外,也正式啟動系列活動,依「推動校園廉政獎勵計畫」 期程,請貴校針對「藝文校園」主題辦理下列事項:
(一)系列活動業製作宣導短片2部,並已上傳Youtube,請貴 校廣為宣導,並鼓勵同學參賽。得獎作品,預定8月間辦 理頒獎,並於縣內各公所等公開場合巡展,未獲得獎之作品,參賽者得申請領回,影片連結點及投稿注意事項 如下:
1、系列活動2分鐘版本影片:https://www.youtube.com /watch?v=3Rc16vouPgE
2、系列活動10分鐘版本影片:https://www.youtube.com /watch?v=lmZX9Px6APo&t=4s
3、欲報名廉政藝文競賽者(投件作文、書法、劇本及美 術競賽之內容,需與「廉潔」、「誠實」、「友 愛」、「互助」、「正直」、「公平」、「同理 心」、「反霸凌」及「反毒」等主題有關),請於111 年5月30日前將作品繳交至各校所在之鄉鎮市公所政風 室(近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確診 人數急速上升,為避免部分學校有停課情形發生,而 影響學童投件,爰將原訂5月10日投稿截止日予以延 長)。
4、報名表請再填列班級、指導老師,並得自由以浮貼或 迴紋針固定等方式繳交。
5、相關獎勵:
(1)各組投件學生之獎勵名額及獎金如下:甲、第1名:禮券新臺幣(下同)3,000元及獎狀乙 張。 乙、第2名:2,000元及獎狀乙張。 丙、第3名:1,000元及獎狀乙張。 丁、佳作2名:500元及獎狀乙張。
(2)指導教師:各組榮獲前三名及佳作者,核予指導教師獎狀1紙。
6、各校辦理校園藝文競賽相關活動執行成果,得核列本 府教育處推動品德教育成果,附此敘明。
三、副本抄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請貴公所政風室與所在國中 小學聯繫徵件事宜,並鼓勵學校參賽;參賽之作品,請於6 月10日前繳交至本府政風處;前揭系列活動兩分鐘版本, 請多加宣導,以推動系列活動,共慶彰化建縣3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