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111年8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3028010號書函辦理。 |
二、 | 為協助公部門身心障礙同仁有更友善工作職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於本(111)年新增相關友善措施,說明如下: |
(一) | 人事長致身心障礙同仁關懷信:為傳遞公部門之有感服務,經人事長撰寫一封給身心障礙同仁的關懷信,以鼓勵其於職場上善用各項支持資源,展現專長、貢獻所學,請各機關(構)學校協助轉致自身內部之身心障礙同仁。 |
(二) | 製作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以下簡稱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授權各機關(構)學校自行印製: |
1、 | 考量不同障別人員之特殊性,人事總處特設計製作本手冊雙視點字版,並開放各機關(構)學校於協助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身心障礙同仁之目的內,得自行洽廠商重製加印本手冊(含普通版及雙視點字版),並於自身及所屬機關(構)學校內散布,且不受時間、次數、冊數之限制,請各機關(構)學校妥善運用。 |
2、 | 各機關(構)學校非經人事總處書面同意,不得將本手冊再授權第三人利用,亦不得擅自增、刪、修改或割裂本手冊之內容。 |
(三) | 提供本手冊之電子書及文本:為使各機關(構)學校能更便利使用本手冊之內容,並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人事總處已將本手冊製成電子書(含普通版PDF檔及電子書、雙視點字版TXT檔及網頁友善版),相關檔案均已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https://www.dgpa.gov.tw/)「考試分發專區」之「身心障礙人員職場參考手冊」項下,歡迎下載參考運用。 |
三、 | 為營造友善身心障礙人員職場環境,鼓勵各機關(構)學校能持續與所在地之勞政、社政主管機關協力合作、多元宣導,主動協助身心障礙人員適應職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