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12月6日總處授發字第1120200290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實施計畫分新銳班及精銳班2班實施,每班實體課程計4週,新銳班研習期間預訂自7月1日至26日;精銳班研習期間預訂自8月5日至30日,詳如實施計畫。 |
三、 | 本訓練以處理國際事務人員(使用英語溝通)為優先遴選對象,請依旨揭推薦表說明詳填彙報,並配合於旨揭期限內將資料回傳本府承辦人信箱(電子郵件:chzfuser010@email.chcg.gov.tw)。 |
四、 | 另如對實施計畫有疑義,請逕洽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專業訓練組承辦人黃燕坪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131轉分機7314,電子郵件:pinhuang@hr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