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條件:
凡本校學生(一、二年級)為主,品行良好且具服務熱誠,對志工服務工作有興趣者。
三、服務內容:
四、服務時間:
1. 學期中每星期固定午休時間12:35-13:05分,以輪流排班方式,原則上每位志工一星期輪值一天中午,段考當週暫停。(每週核定1小時志工時數)
2. 支援大型活動的志工服務時間另行公佈(依學校行事曆安排)。
3. 輔導室將視報名同學之意願、配合時間等因素,安排志工輪值表,並召開志工會議。
4. 輪值時間同學須簽到及填寫志工日誌,如須請假,則須於值班前一日通知輔導室。
五、甄選方式:
1. 輔導室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約5月份辦理志工徵募活動,須經導師、家長同意後始得參加。
2. 徵募名額視本校當年度工作實際需要調整公佈之,服務時間原則上為期一學年。
3. 遴選原則視學生服務意願、時間配合程度以及實際服務狀況而定,錄取後前兩週為觀察期,若無法配合志工業務或發生具體不適任情事〈如遲到〉,則取消志工資格,其先前所服務之志工時 數依「輔導室志工」紀錄核時發給。
六、報名方式:
(一)公告即日起,學生先到輔導室領取報名表及家長同意書並在5/23(二)放學前,將書面報名資料及家長同意書,及生涯檔案資料夾(書面遴選參考)送交輔導室。
(二)書面遴選數名後,通知試用期約兩週,通過試用後正式開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