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111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鑑定簡章暨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領域學習課程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上學期語文、數學、社會及自然科學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與地點:於111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1年3月14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辦公室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四、本縣111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領域學習課程跳級)鑑定報名對象及資格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下學期及八年級上學期(前兩次)之語文、數學、社會及自然科學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五、報名時間與地點:於110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家長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辦公室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
六、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www.boe.chc.edu.tw//-檔案下載-06_學特科-特殊教育-04-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
七、本案聯絡人: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林雅柔教師,電話7273173轉403;輔導室特教組長侯老師,電話8339096(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