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1月1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125442號函辦理。 |
二、 | 為使現場教師了解評量標準的理念及使用方式,於明(107)年1月至6月辦理標準本位評量縣市增能研習會,以儲備各縣(市)推動評量標準之人才,課程說明及場次詳如附件(各研習日期若有調整,臺師大將另以電子郵件通知)。 |
三、 | 報名期間為本(106)年12月1日起至每場次前十個工作天止。全程參與課程者將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 |
四、 | 本案倘有疑問請逕洽臺師大蘇小姐,電話:02-2362-0770分機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