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資訊系統推動計畫」及「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管理要點」自一百零六年二月一日停止適用;另「銀髮公教志工人力銀行」系統亦自同日起停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6年1月24日總處給字第10600363251號函辦理。
二、為期推動志願服務業務單一窗口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106年2月1日起停用旨揭系統,相關管理規定亦一併停止適用。各機關學校嗣後如有公教志工推介媒合及統計查詢、運用及管理等相關需求,請參考運用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http://vol.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