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7年5月2日總處給字第10700397081號函辦理。
二、查「講座鐘點費支給表」適用對象第2點規定:「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之講座助理,其支給數額按同一課程講座鐘點費減半支給。」附則第5點規定:「主辦機關得衡酌實際情況,參照出差旅費相關規定,覈實支給外聘講座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以講座助理係協助講座教學並實際參與授課,就課程之完成有其必要,考量辦理訓練業務之實需,外聘講座助理得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附則第5點之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國內住宿費。
三、檢附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