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業經本府以107年5月25日府法消字第1070175545號函諒達。
二、因縣內設有美術班之國小及國中較少,爰修正計畫中第陸點各校應徵作品
件數中關於「美術班」之收件數量,其中國小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部分放寬為
每組至多15件;另國中組部分放寬為至多10件。
三、詳細內容詳如附件,請把握報名及送件時間,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
聯絡人:彰化縣政府法制處陳慧奇、聯絡電話:04-753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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