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8年4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80116271號函(諒達)辦理。 二、研習對象為已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之現職教師或已完成補救教學18小時基礎研習課程之補救教學班非現職教師。 三、旨案研習於108年5月4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辦理,聯絡人:謝欣樺助理,電話:(02)773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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