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法官學院108年5月29日官院教和字第1080000981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名額合計80人,以曾參加過司法院或該學院舉辦「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班)」之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又前參加「107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進階班)」及報名「108年第2、3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班)」課程者,均請勿報名本次進階課程。
三、 本次研習地點在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2樓201教室,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 報名時間訂於108年6月17日12時30分至6月21日12時30分(額滿為止),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報名(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為利後續遞補作業,並備取人員30人。
五、 錄取名單將在108年7月3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該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六、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該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七、 檢附課程表及海報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