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請注意:
<<<學生學籍系統-注意事項報告>>>
(一) 新系統的「日常行為及學習成績評量通知書」,通稱「學期成績單」,該通知書上的「學習描述文字說明」操作,請參考PDF的說明。
(二)「學習描述文字說明」依據107年11月7日府教學字第1070383801號函提供的附件,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籍交換規格4.1 版(公告版),第二章 計畫內容/貳、交換欄位與內容說明/(2)學籍資料/操作型定義:
1-以語文領域為例:
★(適用九年一貫)
(1) 老師評語字串描述,無請填 【null】 。
(2) 然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106年 10 月 24 日),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 。
(3) 各領域字串描述不得為空值,請縣市於本規格公告後,資料確實登載。
★(適用十二年國教)
(1)老師評語字串描述。
(2) 然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10 6年 10 月 24 日),學生學習領域之平時及定期成績評量結果,應依評量方法之性質以等第、數量或文字描述記錄之。
(3) 各領域字串描述不得為空值,請縣市於本規格公告後,資料確實登載。
2-結論:「學習描述文字說明」此欄位不分9年一貫或是12年國教都不得為【空白】。
(三)依據108年9月27日府教學字第1080336756號函,教育部有規定每年有2次要將學生學籍系統的資料依交換規格4.1版格式上傳至學生資源網。
以上,請各位老師依教育部規定作業,謝謝大家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