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於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及1966年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 約」(合稱「兩公約」),並統稱為國際人權法典,為現今國際社會中最重要的人權保障基準。於此同時,歷經 1947年二二八事件及1949年戒嚴時期直至1987年解嚴後的臺灣,方由威權體制漸漸轉型為民主體制。而民主 轉型之後的臺灣,戮力推動自由、民主及人權理念,2009年亦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 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簡稱《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兩公約」內國法化,實質與國際社會接軌。 長期以來,本會依循成立意旨,致力於落實歷史教育及深耕人權普世的和平理念,期透過人權教育的引導及 傳承,將歷史經驗及教訓傳遞予新世代。因此,邀請站在教學現場的教師們共同參與人權教師研習活動。 今年的人權教師研習營,將論及如何落實人權、法治教育與實踐臺灣轉型正義;從文學及電影等層面討論臺 灣過往威權政治的面相;在國際社會轉型正義發展上,則以韓國及拉丁美洲等國轉型正義的案例及經驗進行 探討及分享,透過宏觀的視野及多元學習的角度汲取國內外民主及轉型正義的實務經驗,深化及累積本國人 權教育的資材及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