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取人員:
正取:周O稜
備取:陳O羽(備1)、昌O峰(備2)
備註:
1.報到日期:正取人員請依學校通知,攜帶所有證明文件至本校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時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2.錄取人員,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遞補人員於接獲通知 2 日內報到,不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棄權。
3.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或作弊情事,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4.備取人員自榜示之日起,3 個月內前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