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編列107年教育人員退休經費預算,請本校欲申請於明(107)年退休者,請於本(106)年6月20日前依說明事項填報「教育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送本室辦理後續事宜。
說明:
一、 本案係為辦理107年教育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貴校依式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本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屬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嗣後將以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等原則,並配合預算支應情形嚴審辦理。
二、 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本調查表填報對象為擬於107年申請自願(含屆齡)退休之教育人員,申請人須符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3條、第4條所定申退資格條件。請各校人事單位依附件1「教育人員申請退休檢核表」查填確認申退人員否符合申退資格,併同申退名單彙簽,經各校校長同意後再予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