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10月13日府教特字第1110398261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全程參加者,將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於研習結束15日後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檢閱時數。
三、請連結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研習名稱:「11/12融合教育適應體育知能研習」。
四、本研習可提供校內停車位給與會學員,並依相關收費要點辦理。
五、為配合防疫政策,敬請參與本研習者,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本校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