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8月7日府教特字第1120308741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受理資賦優異學生111學年度(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之獲獎獎項,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請於9月1日(星期五)下午4點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繳交至輔導室特教組。 三、辦法及申請表詳見附件。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yljhchc.ailead365.com/auth/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