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上放學交通導護-注意事項(參考附圖)
1.導護時間內,路線請依圖示箭頭行進。
2.導護撤哨後,請依交通號誌及標線行進
3.行人、騎士切勿任意跨越馬路(圖上【X】處)
4.行人注意:
(1)走路及家長接送者,上放學一律從大門口及東側門進出校園。
(2)通過交通導護點時,應遵守導護老師及糾察隊指揮,快步通過馬路。
5.單車注意:
(1)騎單車上學路線一律從東側門進校,並依規定牽車停放指定車棚。
(2)騎單車應帶安全帽,切勿雙載、併排、競速騎乘、保持車距,且校園內禁止騎乘。
(3)行經交通導護點時,應遵守導護老師及糾察隊指示前進或待轉。
(4)放學時:
A.往大村方向者,應校內牽車至北側門(工程門),聽候導護老師指示下左轉離校。
B.往市區方向者,應從東側門聽候導護老師指示,直行南潭路前往員林市區,禁止左轉員大路。
5.家長接送注意:(請參考圖示-行車建議路線)
(1)臨停地點請務必遠離校門口區段/導護站/紅線 / 網狀線 周遭
(2)車輛請勿在雙黃線/網狀線/路口/巷弄口迴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