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59841B號函辦理。
二、 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教育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教育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2學年度在學學生(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 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 「2024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國中及國小等4組,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
檢送資料如下:
(1) 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附件1)。
(2) 推薦資料表(附件2)。
(3) 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附件3)。
(4) 各校推薦檢核表(附件4)填寫完竣後核章。
(5) 受推薦人之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附件5)。
(6) 相關佐證書面資料(附件6,如成績單、獎狀、作品、推薦函等),若無則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