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1日臺教師(一)字第1132600042號函辦理。
二、鑑於偏鄉學校樂器硬體資源取得不易,教育部於105年起辦理樂器銀行,鼓勵各級學校提出樂器交換需求及尋求各界捐贈閒置或二手樂器,並於修復樂器後以系統平臺媒合交換,擴大學校音樂學習人口,促進樂器資源流動再生並使音樂教育推廣更加順暢。
三、倘有捐贈或媒合需求,請至媒合平臺https://proj.moe.edu.tw/musicbank/,或逕洽實踐大學蔣先生(02)2538-1111轉6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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