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13年2月16日編號11301403行政公告辦理。
二、旨揭比賽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1.收件期程:113年3月1日至5月6日止。
2.參加對象:凡公私立中小學身心障礙者與一般學生(含應屆畢業生),限每人1件且未獲獎之繪畫創作,且須無異議同意獲獎作品裱框參展。
三、相關比賽規定、活動流程及獎勵等訊息請參閱比賽實施計畫(如附件)。
四、 案內聯絡人:劉天富理事長,電話:02-2709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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