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彰化縣113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初階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研習日期及地點:113年7月8日(星期一)至113年7月10日(星期三)假大村國中視聽教室辦理。 |
三、 | 參加對象錄取優先順序(預計名額80人): |
(一) | 各校性平委員會執行秘書及相關業務承辦人,倘未具有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資格者,請務必優先推派。 |
(二) | 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
(三) | 各校輔導老師或導師。 |
(四) | 警察局及社會處相關業務承辦人。 |
四、 | 報名時間:於113年6月28日(星期五)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
五、 | 參加人員請核准公(差)假,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23小時。 |
六、 | 本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職訓練研 習時數「甲、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乙、輔導議題研 討與系統整合」、「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最高採計18 小時。 |
七、 | 本案聯絡人:大村國中輔導主任,電話(04)852-1231分機1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