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立員林國民中學107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助理員簡章
電話: 04-8320873#143(特教組)、8335899(輔導室)
2.每週25小時計薪,正取1名,備取1名。
1.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2.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實施學生學習、評量、生活等輔導事宜。
3.協助教師製作身心障礙學生輔助教材、教具。
4.協助實施學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
5.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6.協助辦理學校與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聯繫事宜。
7.不得參與導護輪值工作,或獨立實施教學及評量等工作。
8.每日填寫工作日誌,記錄學生學習與行為表現觀察記錄、處理措施與成效
及每日工作內容等。
9.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學校相關人員臨時交辦事宜。
二十三天計,並以依勞動部發布之時數標準每小時140元整,勞保費、健保
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之。
計,並以依勞動部發布之時數標準每小時140元整,勞保費、健保
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之。
2. .一週以25小時計薪,每月最多以二十三天計,並以依勞動部發布
之時數標準每小時140元整,勞保費、健保及勞退等機關負擔部
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之。
(一)性別不拘,年齡55歲以下。
(二)具特殊教育專業背景者(如參加彰化縣府辦理之特殊教育相關研習時數較多者、持有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證照者或保母人員證照者等)為優先聘用對象。
(一)一律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報名時請檢附最近三個月內之正面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二張)。
(二)繳驗相關證件正本(身分證、畢業證書、經歷證明文件、研習時數、男性之退伍令),所有證件影本乙份由承辦單位留存。
甄試方式:(一)資格審核:(學經歷及相關履歷資料) (二)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