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在執行職務,知悉有疑似家庭暴力或知悉兒童及少年有遭受傷害情形,應立即以紙本傳真或至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網站通報(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至遲不得逾24小時。
二、111年春節期間各縣市政府緊急連絡窗口與1957福利諮詢專線之春節期間通報窗口表供參。
三、餘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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