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1年度第五屆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表揚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表彰學校推動融合教育的創新措施,鼓勵具有創意思維且持續致力於創新教學、班級經營的優良教師,或從事特殊教育具有卓越績效之個人或團隊,以建立教育優良典範,特訂定本表揚計畫。
三、參加對象:本縣各級學校(含縣立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之特教教師(含代理)、普通班教師(含代理)、教師助理員、相關專業及服務人員(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學生助理員及司機)及團體。榮獲「彰化縣109年度特殊教育創新經營與優良人員大獎」各項金質獎之得主,不得再報名相同得獎項目。
四、報名方式:請依計畫(詳如附件)所示方式進行報名作業。
五、報名送件時間:111年4月25日至5月13日止(以郵戳為憑)。
六、有意報名者,請於5月9日(一)中午前將報名表件交到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