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處111年10月11日處務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辦理。
二、有關國中階段學生因正值青春期階段,行為較好動,請
各校應運用多元生動、活潑有趣的「情緒管理教育」,透過
寓教於樂的方式,深化學生善於運用各項情緒管理調適技巧
來適當發洩壓力、心理委屈與不滿等,以避免發生情緒失 衡、
師生衝突或暴力事件及直接使用懲戒性處罰(例如:記過、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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