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
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課程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111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於田尾國中行
政大學3樓視聽教室辦理。
三、參加人員資格:
(一)主管機關認證107、108、109、110、111年「校園性侵
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初階
課程合格」始可報名參加。106年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
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初階課
程合格者,請從初階重新受訓。
(二)欲報名參加者,必須是由各校指定派遣(至多2名),非學
校指定派遣者,主辦單位有權予以取消報名資格。如因學校
考量專業調查人員不足,而需指派逾2名者,第3名 則納入
備取名單,倘已錄取人員不克出席,將依報名順 序錄取。
(三)校內無校園調查專業人才者,請務必派員參加。
(四)107年以前取得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處置
暨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階或高階課程合格者,若無每兩年至
少調查1件校園性別事件者,請務必回流進階課 程。
(五)因場地座位有限,僅開放50名學員報名受訓。
(六)以本縣教職員優先錄取。
四、報名時間:111年11月15日前逕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
名。
五、參加人員請准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29小
時。另,本研習全程參加之輔導人員,得計入輔導人員在
職訓練研習時數「甲、輔導倫理與法令規定」、「乙、輔
導議題研討與系統整合」、「丙、專業督導與成效評估」
最高採計18小時。
六、參加人員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不得缺課與遲到早退,每
堂課均需簽到及簽退(每堂課遲到15分鐘以上者,該堂課不
計時數),未依規定者不發給培訓證書。